近日,一名12岁的少年误将鸡尾酒当成果汁买来饮用,后被送往医院洗胃,饮料销售商承担了部分医疗费用。
近日,县消保委接到一起消费者投诉。投诉人朱某称,其侄子今年12岁,前段时间因口渴到张某处购买饮料,被鸡尾酒鲜艳的颜色所吸引,误当果汁购买。饮用后出现头晕、呕吐、脸色发白等症状,被紧急送往医院洗胃。
在核实情况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开展调解。工作人员认为,张某在将酒精度为4.8%的鸡尾酒卖给未成年人时,未尽到提醒的职责,负有一定的责任。经过耐心细致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张某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县消保委在此提醒消费者:此类酒精饮料在口感上与普通汽水区别不大,但酒精含量与中浓度啤酒相当,不适合未成年人饮用,一定要看清楚后购买。经营者要把酒精类饮料与果汁饮料分开摆放,不得有招揽性、欺骗性的兜售行为,销售过程中要履行告知义务,特别是对于青少年儿童等购买人群,要再三反复确认,避免误买误喝对青少年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