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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联合经营:常山网吧化蛹成蝶之路

2010-12-27 08:47:0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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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文敏作

  在常山县城,记者所见到的网吧新景象是:原来一些小网吧基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批统一装潢、环境舒适的网吧;网吧内都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以及通风设施,以前一度脏、乱、差的环境也不复存在,更令人欣慰的是几家网吧中都未发现未成年人上网。

  这几天,常山县一网吧老板毛先生正在忙着为自己新开的小超市进货。就在今年上半年,由于网吧经营面临亏损,毛先生还成天愁云满面。毛先生说,今年上半年加入“网吧联盟”后,他的网吧与县城几家网吧联合经营了,不但网吧收入提高,省去了一笔管理费用,他还有空闲时间经营他的小超市了。

  2009年下半年,为了解决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和网吧环境小、散、乱等问题,常山县网吧协会首创“联合经营”模式,引导经营业主成立“网吧联盟”。网吧联盟后,网吧的环境是否有所改观呢?未成年人进网吧以及实名登记的情况又如何呢?昨日,记者走访了常山县城部分网吧。

  12年“化蛹”:“联合经营”初具规模

  1998年,常山县首家网吧——易成网吧在该县城中心地带正式营业。随后几年,二十多家网吧相继在常山县城开张营业。2006年,由于易成、南峰、英龙三家网吧位置紧紧挨着,竞争变得异常激烈,最终变得“三”败俱伤。

  后来为了生存,三家网吧“无奈”联合起来共同经营,可三家网吧的老板还是按原来的经营模式操作,然后由每家网吧老板轮流管理。如此“换汤不换药”的联合经营经过一年左右就宣告“流产”了。

  2008年,常山县文化部门在首次尝试网吧联合经营的基础上,有了将县城内网吧进行“联合经营”的想法。不过网吧经营毕竟是市场行为,作为主管部门只能引导各个业主,“经过一年多时间对各个网吧业主的引导,在2009年下半年的第二届网吧业主会上,正式提出了‘联合经营’的模式,并得到了不少业主的积极响应”。

  常山县网吧协会负责人徐先生介绍,联合经营的模式就是县城网吧业主签订联营协议,将经营者原有的资产进行评估,自愿入股,由评选出的管理层统一经营管理。参与联合经营的网吧收入按入股多少进行分红,联合经营的网吧实行人员统一调配。原网吧经营者可以继续管理自己原来的网吧,也可以被分配管理其他网吧,还可以从事别的经营项目。各经营网点严格执行上网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对从业人员培训。“现在经过整合减少到了10家,只有少数几家网吧仍在观望徘徊”。1年“蝶变”:收入高了环境舒适了

  记者注意到,常山县城内原来一些小网吧基本不见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批统一装潢、环境舒适的网吧。网吧内都安装了电子监控系统以及通风设施,更令人欣慰的是几家网吧中都未发现未成年人。

  “网虫”徐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年到网吧上网,给我的感觉是不仅环境脏、乱,而且缺乏一种安全感,常碰到一些小青年打架之类的事情,现在好了,网吧内整洁干净,比以前舒适多了”。“网吧的整合,对我们业主最大的好处就是营业外的收入提高了,对消费者而言就是网吧环境舒适了。”从事网吧经营10年的廖清平高兴地说,原来网吧各自“作战”时,经营比较混乱,“联合经营”后,不少商品销售商特别是饮料范畴的,他们纷纷过来要求在网吧内做广告,“这点弥补了现在网络消费市场的清淡”。

  徐先生介绍,大家“抱团”后,有了统一的管理层,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聚减。“有的业主在家休息也有收入,谁还会冒险违规经营呢?而且网吧工作人员每天必须巡查2至3次,发现有未成年人借用他人身份证上网的立刻进行劝离”。

  常山县公安局网监大队一民警称,在网吧联合经营前,实名登记率通常只有10%—20%左右,联合经营后,实名登记率基本都能保证在90%左右。据常山县文化部门工作人员相告,群众投诉、查处违规吸纳未成年人上网案件也明显减少。

(华国正 叶青青 邹志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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