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火“婚外情”,将对家庭带来巨大伤害。发生在何家乡某村的这起刑事案件,便是因妻子赵某出轨引狼入室后,丈夫钱某在与情敌孙某的争执中,执棍击中对方导致轻伤,以致这名老实憨厚的庄稼汉,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高额的医药费赔偿。11月25日,在取保候审期间的钱某,面对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民警的传唤,他垂头丧气地说:真没想到!我气急之下,一棍子甩过去,会打中他的头部。现在想想真后怕!”
经警方查明,这起恶果的诱因是2010年2月,40多岁的赵某虽有丈夫和儿子,却与邻村的光棍孙某保持暧昧关系。今年以来,赵某考虑儿子已成年,也要成家立业了,担心社会影响不好,就提出要分手。但是,光棍一条的孙某对此不依。心犹不甘的他,仍然三番五次纠缠赵某。对此,作为丈夫的钱某曾多次严词警告,但劝阻无效。
5月28日晚上,孙某在酒后又前来赵某家,企图趁酒劲闹事。他高声嚷嚷,要求赵某走出家来,跟他“远走高飞”。晚上8点多,钱某不堪其扰,回话警告上门闹事的孙某。于是,双方起了口角,由于争执不下,发生了肢体冲突,孙某用拳头殴打老实木讷的钱某。这时,已长期恼怒在心的钱某操起一根木棍喝令孙某,他见状不妙,赶紧退出门外。气急之下,钱某持棍追赶上去,在屋外的夜幕中对孙某进行了敲打。不料,其中一棍击中孙某额部,导致他当场昏厥倒地,不省人事。经邻里相助,大家将受伤的孙某送往医院抢救。
后经警方调查,钱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他有自首悔过情节,并积极赔偿,且本案被害人孙某有一定过错,遂对钱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