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县社保局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县将实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现行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将整合并轨,两者按统一标准缴费参保,并统一医保待遇,统一服务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三统一”
2015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是本月1日到20日,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人每年230元。与以往不同的是,学校不再代收医疗保险费(县外户籍学生除外),而是由学生家长到社区或村里缴费。缴费时需带上户口本或身份证。
从明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统一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15日为参保缴费期。
此外,城乡参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也统一了,均可享受住院医疗、普通门诊、特殊病种门诊及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待遇。医保相关项目的支付比例、住院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也相同。
均可享受大病医保
除了“三统一”,医保新政策还有一些亮点。首先是在城乡居民医保的基础上,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保。
从明年1月1日开始,参保对象均可享受大病医保。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费用(可报销的有效费用)累计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补助50%,并规定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如:某人在市衢化医院住院,本次(年内第一次)住院费有9万元,可报销的有效费用8万元。按照新政策,衢化医院属县外市内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800元),自付比例为5%,报销比例为60%,本次统筹基金报销为 [80000×(1-5%)-800]×60%=45120元。此外,大 病 补 充 保 险 还 可 报 销(80000-45120-20000)×50%=7440元。所以,此人本次共能报销52560元。
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增加
另一个亮点是,2015年起,转县外就医住院报销比例比2014年有所增加,且区分医院等级实施对应的比例。
其中,今年转入市内县外医院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为49.5%,而明年的实际报销比例分为:二级以下医院66.5%、二级医院61.75%、三级医院57%。
今年转入市外省内医院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为49.5%,明年实际报销比例则变更为:二级以下医院63%、二级医院58.5%、三级医院54%。
今年转入省外医院住院的实际报销比例为46.75%,明年到省外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二级以下医院59.5%、二级医院55.25%、三级医院51%。
“别看这增加的百分比数字小,打个比方,如果政策范围内的可报费用是10万的话,到市内县外二级以下医院住院就医增加17个百分点,就可以增加报销金额1.7万元。”县社保局副局长姜小红说,具体政策可到县社保局咨询或致电(5020502、502371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