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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常山全警参与追逃"清网" 网上在逃人员纷纷落网

2011-08-24 09:02:3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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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浙江衢州常山县公安民警全力奋战在一线,全方位投入追逃工作,仅2个多月时间,不少网上在逃人员就纷纷落网。截止8月5日,常山县公安局共抓获本局上网逃犯27名,本省立案上网逃犯4名,其中,全省“清网行动”假币犯罪重点逃犯1名,省厅第一批挂牌督办交通肇事逃逸犯1名,市治爆缉枪重点逃犯1名,网上在逃人员的下降率达到42.9%。为此,浙江省公安厅“清网办”在8月9日专门向常山县公安局发出贺电,祝贺该局提前完成省厅确定的到2011年底网上在逃人员数量下降40%的阶段性目标。

  那么,是什么让网上在逃人员“闻风丧胆”?又是什么让网上在逃人员纷纷选择投案自首呢?日前,笔者走进常山县公安局“清网办”,通过对公安民警的深入走访,记录了常山县公安局“清网行动”的N个片段。

  片段一:“三亲”:缉捕潜逃14年抢劫犯

  1997年2月,常山县吴某伙同他人潜入一村民家中抢劫350元现金后,为逃避法律制裁隐姓埋名潜逃到外地。案发后,常山县公安民警曾多次前往吴某家中和其可能前往的工作地追逃,但一直未果。

  今年“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常山县公安局党委领导对重大案情和在逃年久对象,亲口过问、亲心研判、亲身参战,以“三亲”的姿态投入追逃行列中,并对吴某历年来抓捕线索重新进行梳理,采用公开走访和秘密调查方式,发现一条可疑线索:2010年11月份,吴某一亲戚曾在杭州办理过暂住证。

  随后公安民警立刻围绕这一线索展开调查核实,发现其亲戚原来一直都在家务农,从未外出打过工。吴某很可能利用其亲戚身份在杭州生活!常山县公安局随即组织警力赶赴杭州,蹲点守候数日,终于在杭州一出租房内成功抓获潜逃在外14年之久的逃犯吴某。

  常山县公安局“清网办”负责人介绍,为确保“清网行动”切实做到“清网”,该县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刑侦副局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三亲”追逃,亲自组织专案追逃小组成员分析案情、研究对策、部署措施,经常性前往追逃工作阵前督导。

  片段二:“五法”:真情感动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8月5日,一辆从广东到江西省黎川县的大巴车缓缓驶进黎川县车站,付某(江西省黎川县人)下车后他径直走向当地公安机关,向久候多时的常山县公安民警交代了3年前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

  潜逃多年的付某为何会自己主动从广东乘车回来投案自首呢?这主要得益于常山县公安民警“清网行动”中的“五法”,即以政策宣传法、以法律宽严法、以案例施教法、以真诚感动法、以耐心说服法。

  原来,2008年5月18日,付某驾驶一辆挂车,从衢州驶往常山,途经常山县招贤镇前田头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致三人死亡,主动报案后便逃到广东,从此便再也没有回江西老家。

  为了使付某早日归案,常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多次与付某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展协控,及时掌握付某动向,并数次前往付某家中向其亲属做工作。付某家中有一位70多岁的母亲,眼睛已失明,见常山县公安民警多次来到家中,向她说明其中要害,颇为感动。“为了我儿子的事情你们大老远的还专门跑过来,并跟我说了那么多相关法律知识,使我明白了儿子投案自首才是正确的出路,我一定好好规劝儿子尽早投案自首。”付某的母亲说。

  8月3日,常山县交警大队再次与付某户籍地日峰派出所开展协控时,日峰派出所民警告知,经过双方多次共同做工作,付某在思想上已有所波动,可能想投案自首。于是,常山县交警大队即刻组织民警,赶赴江西省黎川,与日峰派出所一起,通过电话规劝远在广东的付某,并成功敦促在逃人员付某于8月4日晚,从广东省佛山市赶回家中,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目前付某已被取保候审。

  “在已归案的27名在逃人员当中,有10人投案自首,占所抓获比例37.03%。”常山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为了敦促更多的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该局公安民警通过积极走访在逃人员家属、亲戚、朋友,运用以政策宣传法、以法律宽严法、以案例施教法、以真诚感动法、以耐心说服法等“五法”,摆明政策,讲清道理,以心传心,感化在逃人员。同时,与政法部门沟通协作,联合签发了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告,并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公布举报电话、信箱,宣传缉捕成效,营造强大的追逃攻势,敦促逃犯投案自首。

  片段三:清网“保险”:多警种联动作战

  “谁立案、谁上网、谁追逃”是清网行动的基本原则之一。为避免出现“漏网之鱼”,常山县公安局又为“清网行动”加上了一重“保险”即除了办案单位负责外,在逃人员所在户籍地的派出所也必须及时收集、掌握在逃人员的相关线索,全方位掌控在逃人员动向。

  多警种联动作战是常山县公安局“清网行动”中的又一重“保险”。在追捕省厅假币犯罪重点逃犯段某一案中,经侦大队和球川派出所民警多次联动,专门成立4人追逃小组,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奔赴段某老家深入排查关系人相关信息,充分收集、研判在逃人员信息,于7月中旬,在广东东莞警方的配合下,终于将段某一举抓获。常山县公安局对确立的重点逃犯,积极发挥警种优势资源和力量,分门别类成立专门缉捕追逃小组,做到横向联合,纵向联动,资源共用、信息共享。优势警力的整合,合力攻坚,实现全警“一盘棋”。“清网行动”开展以来,通过多部门协作共抓获逃犯8名。

  片段四:24小时“清网”之路

  “我们在路上!”这是笔者在走访中听到最多的一句话。为了尽早对上网逃犯做到“清网”,常山县公安局民警一直奋战在一线,没日没夜的走在追逃之路上。

  2006年5月23日晚,犯罪嫌疑人齐某伙同吴某窜至常山县天马镇东苑小区19幢楼底,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3000余元。同年12月8日,列为上网逃犯进行追捕。

  今年8月4日晚上23时,常山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和刑侦大队通过摸排工作,获悉齐某很可能就在家中,便连夜奔赴江西,成功将江西籍涉嫌盗窃罪的上网逃犯齐某抓获归案。这也是继8月1日成功抓获一名上网逃犯后,城郊派出所民警的又一“战果”。

  就在同天晚上,常山县公安局多个派出所不辞辛苦,不畏艰难,连夜奔赴在逃人员可能藏身的地方,一夜之间成功抓获了3名网上逃犯。

  片段五:“奖惩机制”的动力与压力

  在走访中,笔者获悉,在“清网行动”中,常山县公安局在确保日常办案部门办案经费和警务装备上,县局党委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党委的支持,专门制定下发《关于对“清网行动”给予经费补助的通知》,拿出资金专项补助“清网行动”追逃经费。

  有奖必有“罚”。常山县公安局还明确规定,对未完成县局下达的阶段性追逃任务指标和各线上“清网行动”重点工作的,将从补助经费中相应扣除;对工作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的,连续二个月追逃工作成效不显著排名例数的,将做出相应通报批评。

  常山县公安局“清网办”老项说,奖惩机制的真正目的并不在于“奖”和“罚”,而是为全县参与“清网行动”的单位、民警营造一种动力和压力。

  据了解,常山县公安局在衢州市率先实行“奖惩机制”后,衢州市各区、县随后也推行出了相应的奖励机制。(华国正 陈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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