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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夺走4人生命 肇事司机被判刑5年

2011-09-14 08:44:5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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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新闻网9月13日讯 今年2月13日,常山县朱富线天马镇陈家加油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使4人死亡4人受伤,肇事司机逃之夭夭(本报2月14日6版曾报道)。近日,记者从常山法院了解到,肇事司机张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上月29日,该判决正式生效。

  今年2月13日,是农历正月十一,正值交通繁忙的春运期间,张某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江西婺源驶往柯城区。途经常山县朱富线天马镇陈家村路段时,因雨天路滑、货车制动装置不符合技术标准,致使车辆冲入对向车道,撞上对向由郑某驾驶的驶往开化方向的小型普通客车。

  客车被撞后坠入路边农田,车内1名乘客当场死亡,另3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还有4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张某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郑某等人不负事故责任。

  案发后,张某的雇主向公安机关预交民事赔偿款13万元。主审该案的法官说,张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行车,因而发生致4人死亡、多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且肇事后逃逸,因此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记者华国正 通讯员李强 郑志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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