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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通报典型案例常山一废橡胶炼油厂上黑榜

2011-09-22 16:45:4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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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天,省环保厅通过媒体通报了全省十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常山某废橡胶炼油厂列入“黑榜”。浙江经视新闻评论员舒中胜在一档广播节目中开炮称:“既然都通报了,还用个‘某’字,真不知道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昨天,记者针对此事做了深度采访。

  橡胶炼油项目未批先产

  被曝光的废橡胶炼油厂位于常山县大桥头乡永旺村,系绍兴人吴某投资兴办。

  “去年该炼油项目工程建设前期,局里就不断接到当地村民投诉,担心炼油项目会造成污染,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常山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称,接到投诉后,该局马上赴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当即对当事人进行劝阻并下达了意见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

  不过,吴某并没有采纳环保部门的意见,并在今年1月底建成了4条废橡胶炼油生产线,3月份开始炼油。

  “黑烟冒起来就像墨一样,臭气难挡!”当地一位村民说,由于该厂未配套完善的污染治理设施,污染严重,村民反映十分强烈,他们也多次到环保和信访部门投诉。

  炼油厂被强制关停

  据了解,吴某的炼油项目属于土法炼油,为国家产业政策目录中限制类项目。针对该厂未经审批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且污染严重的违法事实,今年6月1日,常山县环保局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橡胶炼油项目停止生产,并处罚人民币9万元。

  为了防止工厂偷偷开工,6月7日,县环保局还致函县供电局,请求供电局停止向该厂供应生产用电。不过,7月22日,供电部门在采取停电措施后,相关部门仍发现该厂采取恶劣手段继续违法生产,当即责令该厂于8月10日前主动拆除生产设备。

  前天,常山县环保局以“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建设废橡胶炼油项目,并投入生产”为案由,向常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

  “舒中胜误会了!”

  常山县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环保局在处理该案件时程序合法,处理得当。“我们在报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时,按照要求一般都不写出具体的违法企业名称。”为了证明此观点,常山县环保局专门向记者传真了一份《浙江环境监察》内刊,在通报的全省案件中,无一家企业名字明确标出,全部采用“某”字样。

  “这家非法炼油厂没有经过审批,本来就没有名字,属于‘黑工厂’,舒中胜误会我们了!”这位负责人补充道。(记者吴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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