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交通肇事致1死1伤司机竟找好友“顶包”作伪证最终他们都被抓了
本报讯(记者 龚诚良 通讯员 段赟) 8月29日,因在发生致1死1伤的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和作伪证,男子郑某被常山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依法向检察机关报请批准逮捕。
郑某是柯城区白云街道人,今年35岁,为2012年刑满释放人员。8月22日傍晚,郑某与朋友一起在开化吃晚饭,喝了点酒。饭后,他驾驶一辆红色小轿车与三位好友一起驶往衢州。
当晚7点53分左右,行驶至常山县青石镇水南村路段时,郑某的车与道路右侧的行人黄某、黄某某发生了碰撞,造成黄某当场死亡、黄某某受伤。
郑某因为喝过酒,担心涉嫌酒驾甚至醉驾,不仅要被追责,且保险公司都不予理赔。于是让坐在车后座的好友吾某为其“顶包”,还叫车上另外两位好友诸某、周某帮忙作伪证。三人同意了。
常山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发现,事故疑点重重,特别是自称为肇事司机的吾某,很可能并不是真正的肇事者。
交警部门连夜展开缜密侦查,最终确认吾某并非当事司机。心存侥幸的郑某在事实面前,只得承认自己才是肇事者,其他3人也分别承认了参与“顶包”和作伪证的事实。更令郑某崩溃的是,经酒精检测,事发当时其并未达到法定酒驾标准。
事故中参与“顶包”和作伪证的3人目前已因涉嫌包庇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郑某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且属于刑满释放后五年内重新犯罪人员,或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吊销驾照终身禁驾的严厉处罚。交警部门提醒,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找人“顶包”的行为会严重干扰警方公正执法,肇事元凶一旦逃避法律制裁,还会大大增加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于顶替者,依照刑法规定将构成包庇罪,而提供虚假口供甚至作伪证者,也会因此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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