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真是害人害己啊,以后再也不碰了。”三十多岁的刘某有感而发,也为此付出了惨痛代价。近日,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刘某原住在乡下,妻子在县城某酒店上班,儿子刚上幼儿园。为了方便孩子上学,刘某同妻子商量在酒店宿舍租了一间房间居住。不料,刘某整日游手好闲,居然和一些“朋友”玩起了“冰毒”,染上了毒瘾。
今年2月中旬一天下午,“毒友们”苦于没有去处吸毒,刘某瞒着妻子,叫上“毒友”到其租住的酒店房间一起吸食冰毒。当晚,妻子回乡下老家办事,刘某再次邀“毒友”吸毒。渐渐地,刘某深陷冰毒的泥潭中不能自拔,将家庭责任抛之脑后,先后四次容留他人在其居住的酒店房间吸食冰毒。这个本来供家人生活起居用的酒店房间,变成刘某和朋友吸食冰毒的“毒窝”。
最终,刘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处罚,又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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