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鲍涵 通讯员 朱丽 陈亮) 10月14日,记者从开化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一个犯了盗窃罪的嫌疑人团伙,在法庭上的陈述中一致提出“我很穷,我是母亲,请求从轻处罚”。
今年年初,被告人覃某、田某、何某和驾驶员田某某从老家贵州省出发,途经江西来到浙江,在我市常山县、开化县、江山市等地多次作案。作案目标一般是手机、现金等,甚至包括服装店衣物。
今年3月,这个团伙在江山市区鹿溪北路被民警抓获。
开庭时,小陈法官接到一个特殊的任务——帮助被告人何某照顾其两个月大的孩子。原来被告人何某正在哺乳期;被告人覃某也是4个孩子的母亲,最小的2岁,最大的9岁;被告人田某同样是一个3岁孩子的母亲。然而,他们均已触犯刑法,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