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凌晨,我县两名少年胡某、郭某因太无聊,便商量用携带的匕首扎破停在城区一道路旁的一辆奥迪轿车车胎。
事发后,县公安局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调取大量监控视频,锁定两人踪迹。胡某、郭某在事后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民警寻到两人之前,主动到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交代了违法事实。事发当天凌晨4时许,胡某、郭某在网吧上网后回到住处,觉得太无聊,到街上转悠。胡某提议扎车轮胎来玩。这时,刚好看到路边停了一辆奥迪越野车,两人一人一边,用匕首往奥迪车两后轮胎猛扎了几下。当听到“嗤……”的冒气声,两人应声逃离现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胡某、郭某均未到执行拘留年龄,故作出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民警对两名少年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让家长严加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