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3月3日讯 2月28日,常山县人民法院的法官通知债权人占里(化名),让其第二天上午到法院领取执行款。
原来,去年3月14日,占里就其与江山市某运输有限公司张强(化名)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向常山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当天予以立案。之后,承办人多次与张强联系,希望张强主动履行裁判义务。但是张强一直推托,说人不在本地。近日,常山法院通过强制执行,终于帮占里拿到了执行款。
拒不还钱办案人员耐心劝导
2月22日10点50分,常山法院执行局接到了申请人占里的举报电话,称张强的半挂车停在常山蒲塘加油站对面的汽车修理厂门口。承办人向领导汇报后,迅速组织6名干警赶往现场。
十几分钟后,办案人员赶到汽车修理厂门口,向被执行人张强出示了工作证和执行公务证,又向张强送达了查封裁定书,希望其主动履行义务。“法院没有提前通知履行,我暂时筹不到执行款。”张强的理由似乎很充足。“案子是去年3月份立案执行的,我们多次和你联系,你都承诺回常山后一定履行。现在近一年时间到了,你从未主动与法院联系过。”承办人的话让张强哑口无言。
虽然办案人员再三做工作,但张强丝毫没有还款的意愿。见此情形,承办人当机立断,“如果你现在不交执行款,那我们必须马上扣押汽车,你筹款后可以向法院交纳。”承办人要求张强主动把车子开到法院,或者交出车钥匙。
张强推说钥匙不在身边,并且情绪有些激动:“我们都是本地人,你们不要把事做绝。”办案人员继续耐心地向张强进一步解释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明确告知强制执行时,将请专业人士来撬锁,到时将由其自己承担不利后果。
强制执行法律面前“老赖”服软
思想工作做不通,办案人员只能将张强拘传到法院。办案人员再次要求张强予以配合,拿出半挂车的钥匙。张强说:“你们叫我拿出东西来,要有搜查令的,我也是懂法律的。”见张强不予配合,承办人申请了搜查令。
办案人员发现半挂车钥匙确实不在张强身上,但他却不愿说出车钥匙的所在。执行人员只得与专业人士联系,准备撬锁扣车。此时,一名修理工拿来了半挂车钥匙,声称张强交待他来。最后,常山法院又委托了一名有资质的驾驶员,将半挂车顺利开到了法院,造具好扣押清单交于张强。
张强见法院动了真格,不仅扣了车,而自己也可能面临拘留罚款等后果时,才开始后悔。他表示自己刚才过于激动,说了些过激的话,现已认识到错误,希望办案人员谅解。看他真心悔过,承办人责令张强作出书面检讨,并给了他一个星期的时间,用来筹款履行裁判义务。
2月24日,张强终于将执行款履行到位。 (记者 周建红 通讯员 潘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