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1月4日讯 1月3日,常山县工商局收到了一封来自江苏省太仓市消费者李先生寄来的感谢信,赞扬该局12315工作人员对工作认真负责,为他解决了一起网购纠纷,帮他退回了1000元购货款。
李先生是江苏省太仓市城厢镇人,上月26日,他向衢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申诉称:当月18日,他通过网络在常山县某体育用品厂购买了6件运动服,价值总计1000元。收到货后,他发现衣服颜色及大小均与订购时不符,随后多次与商家协商都没有任何结果,请求工商部门予以调查处理。
常山县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及时将情况通报给该厂所在地的芳村工商所。芳村工商所执法人员在第一时间与申诉人取得联络,并于当天对该体育用品厂进行现场检查。上月28日,执法人员又对该厂淘宝网店的管理人员进行询问谈话,全面了解事件真相。
在工商执法人员和12315工作人员多方调解下,上月30日,该厂负责人主动与李先生取得联系,向其说明原因并表示真诚歉意,并对李先生所购买的6件运动服全部作了退货处理,退还1000元货款。
(通讯员 刘建华 徐炳善 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