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12月7日讯 上月16日,37岁的湖南新化人林东因诈骗罪被常山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昨天,已过上诉期,林东没提起上诉。
3月31日上午11点左右,林东等四人来到常山县球川镇太平村,看见村民张刚、祝娇夫妇在路边挖地。
“我们是中国地震监测总局的工作人员,要在这个地方建塔,用来监测这个地方有没有地震。”林东等四人要求张刚夫妇帮忙选址建塔。
趁张刚夫妇不注意,林东等人将假金龟埋入土中,之后又故意很惊奇地大叫起来:“挖到‘金龟’了!”
张刚夫妇听说挖到“金龟”了,马上跑过来看个究竟。林东等四人表示要将“金龟”卖掉后与张刚夫妇平分,并要求张刚夫妇出资购买另一金块上交充公。张刚和妻子信以为真,便将信用社卡上的存款都取了出来,凑了86800元现金交给林东等人。
本想等着卖掉“金龟”后分钱的张刚夫妇,见对方四人走开后再也没有了踪影,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报了案。常山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抓获了林东。林东被抓后,退出赃款65100元。
(记者 周建红 通讯员 郑志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