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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订规严惩有偿家教 涉事教师或解聘 并问责校长

2012-11-19 09:51: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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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新闻网11月16日讯 (记者华国正 通讯员刘燕 周洁梅) “有偿家教”现象是近年来一些地区、一些学校出现的不良教育风气。今年暑假以来,常山县教育局就接到了不少家长投诉。为此,常山县教育局新近出台了《常山县教育局关于规范在职教师从事家教行为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中明确规定:凡继续违反文件,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在职教师,经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行政处分、调至农村学校任教、解聘、辞退等处理。

 

 
  “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从事有偿家教,除按上述相应规定处理外,给予免除职务处理。”该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相告,各类名优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除按照上述相应规定处理外,一律取消或建议取消相应称号;未满见习期的新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给予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对学校也有处理办法。若学校一年内被教育局查处两起有偿家教事件,将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对校长实行诫勉谈话;对管理不严,一年内被教育局查处三起及以上有偿家教事件的,除通报批评外,还将严肃追究学校校长和学校领导班子的责任,校长年终考核实行降档处理。

  对因学生、家长要求需进行个别补习和辅导,或亲朋好友子女投靠寄宿的,一律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也就是说,这类正常辅导行为,需要由学生、家长或委托监护人、教师三方共同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报县教育局备案后方可进行。另外,学校还要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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