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8月26日讯(记者华国正 通讯员宋斌)听说过市长、县长、镇长,可你听说过“河长”吗?从7月底开始,常山对一港四溪实行“河长”负责制管理。
昨日,记者在常山港岸边看到了这样一块公示牌,上面写着“常山县‘河长制’管理责任牌”,不仅有“河长”名字,还有河道名称、起止位置、河道长度以“河长”们的手机号码等内容。这是常山县河道管理推行的新模式,“河长”的职责是负责治理或保护某一条河流的水环境。
常山县水利局是于7月底发布的《关于在常山县主要河道实施河长制管理的通知》,确定了该县一港四溪的河长、副河长、段长。“河长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省级河道常山港由县长担任“河长”,分管副县长任“副河长”,相关领导任段长。县级河道由所在乡镇长担任“河长”,河道穿过二个以上乡镇的,由河道长度较长的乡(镇)长任“河长”,其它乡(镇)长担任“副河长”,所在村村民主任为段长。
“河长”对区域内河道水质提升、水环境改善负总责。“河长”通过不定期对责任河道进行实地调研,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违章清理、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工作。
市民如果发现河道非法采砂、乱倒垃圾、涉河违章、堤防损坏、河面不洁等情况,可以及时拨打公示牌上的“河长”手机号码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