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暂时关闭全县活禽交易市场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禽鸟与人的病原传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3〕81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暂时关闭全县范围内农贸市场、农批市场的活禽交易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闭全县农贸市场、农批市场活禽交易区,暂停市场内活禽交易,具体由县工商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共同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
二、关闭后的活禽交易区,由县工商局督促市场主办方开展全面清扫和封闭管理,并对市场中禽类排泄物、饲料、垫料以及污水等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市场内外环境以及与禽类接触过的物品、交通工具、用具进行严格消毒。县卫生局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街道)配合。
三、在活禽交易区滞留的活禽,由县工商局督促市场经营主体统一收集作无害化处理。
四、坚决取缔各类马路市场的活禽交易行为,扑杀城区住宅小区非法饲养的禽鸟,具体由县城管大队会同各街道负责落实。
五、暂停除经检疫合格的种禽场苗禽以及禽类加工销售农业龙头企业等收购、加工压栏家禽之外的活禽调运工作,严禁疫区活禽进入我县,具体由县农业局负责落实。
六、暂停野生动物观赏展演和信鸽放飞活动,具体由县林业局、体育局负责落实。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恢复日期另行通知。
常山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