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常山县大桥头乡新村村的村民胡秀卓激动不已,因为她获得了计生部门办理的夫妻再生育证明,成为常山县第一个“单独两孩”政策受益者。
在胡秀卓的家中,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将再生育准生证交到她手中,并向她介绍相关保健知识。
今年31岁的胡秀卓已生有一个儿子,按照原来的计生政策,她不能合法生育第二胎。然而,现在她已有8个多月的生育,一家人正为生育二胎高额的罚款而犯愁。
“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她第一时间向计生部门提出了申请。由于她的丈夫是独生子,符合“单独两胎”政策,计生部门经审核,对其予以批准,这让他们一家乐开了怀。
大桥头乡新村村村民 胡秀卓:有了准生证以后生第二个就不用那么担心了,可以放心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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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1月28日常山县召开的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会议上了解到,对拟近期再生育的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对象可以在2014年6月30日前,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批复。2014年7月1日后,将严格按照再生育审批规定办理。副县长严可兵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的各项工作。要广泛开展宣传,准确解读政策,引导群众按政策生育、有计划生育。要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利益导向制度和优生促进制度等相关政策制度的衔接,确保政策实施平稳有序。要进一步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加强育龄人群和出生人口变动的监测与跟踪研究,科学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优生服务,加强信访稳维工作,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