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严厉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常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曝光五宗土地矿产违法案件。
一、常山美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2013年3月,常山美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青石镇溪口村集体土地建设厂房,动工时即被当地政府及县国土局巡查发现,责令停止建设。2013年10月1日开始,美柚公司利用国庆长假抢建厂房。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0月9日对该违法案件进行立案查处,2013年11月14日,对常山美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
二、常山县大桥头乡詹家村(现浮河村)占军星非法占地案
2012年8月,常山县大桥头乡詹家村占军星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钢棚,用于汽车修理。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9月10日对占军星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12年10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
三、天马街道郑宏非法开采石煤案
2013年6月21日,天马街道郑宏雇佣铲车在芳村镇前溪村非法开采石煤,并将开采的石煤出售以非法谋利。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6月23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2013年7月26日,对郑宏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40%的罚款。
四、青石镇澄潭村王小伟等四人非法采砂毁坏耕地案
青石镇澄潭村王小伟、徐家旺、张志清、胡志军等四人于2013年1月27日至2013年1月29日在本村集体土地上非法进行采砂,造成农用地被毁坏。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2月1日对王小伟等四人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查实王小伟等四人因非法采砂毁坏基本农田的事实。2013年4月8日,作出行政处罚,对被毁坏的基本农田,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耕地开垦费2倍的罚款。
五、东案乡外宅村(现金源村)王春娜非法占地案
2011年8月,东案乡外宅村(现金源村)王春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本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常山县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5月15日对该违法案件立案查处,2012年7月17日,作出行政处罚,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恢复土地原状。
常山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