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常山县芳村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已经启动,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公司受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该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决策单位
单位名称:常山县芳村镇人民政府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 397 栋5F
联系人: 邹浩林
联系电话:13867012020
邮箱:565020877@qq.com
三、征询内容
1. 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常山县芳村未来社区建设项目周边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项目持有何种态度;
(4)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2、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2021年6月19日-2021年6月26日),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衢州市腾川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