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教育局 文件 常山县教育工会 常教工〔2014〕18号
常山县教育局 常山县教育工会
关于举办2014年常山县教职工、中小学生(城区学校)羽毛球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各基层教育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阳光体育,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的开展,培养我县竞技体育后备人才,调动广大师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增强全县师生的体质和凝聚力,经研究,县教育局、县教育工会决定于2014年12月上旬,举办2014年常山县教职工、中小学生羽毛球大赛。现将《2014年常山县教职工、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各校认真组织学习,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严格按照《规程》要求做好赛前训练、报名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到教学、训练两不误,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附件:
1.《2014年常山县教职工、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规程》
2.《2014年常山县教职工、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报名表》
常山县教育局 中国教育工会常山县委员会
2014年9月23日
附件1 2014年常山县教职工、中小学生羽毛球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常山县教育局、常山县教育工会
二、协办单位
大光明眼镜城、衢州市天真汉食品有限公司、常山金马影城有限公司
三、承办单位
常山县飞羽体育俱乐部
四、比赛日期
2014年12月上旬开始。周六周日2天,第一天为预、复赛,第二天为复赛加决赛
五、比赛地点
常山县飞羽羽毛球馆(西门老酒厂内)
六、参赛单位及组别
㈠ 参赛单位
1.局机关、各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教职工
2.城区各学校中小学生
㈡ 竞赛组别
全县教职工组:
1.A组:男子组(机关、各校、园副校级及以上领导组)
A组:女子组(机关、各校、园副校级及以上领导组)
2.B组:男子单打
B组:女子单打
3.C组:男女混合双打组
学生组:城区各学校学生
1.甲组男、女单打:初中组
2.乙组男、女单打:小学5—6年级组
3.丙组男、女单打:小学4年级及以下组
七、参赛办法
㈠ 各参赛队以学校为单位报名。
㈡ 报名人数
A.教职工比赛报名:
每单位每个组别单打至少报1名运动员参赛,混合双打至少报一对参赛,男女单打每个组别分别最多可报10名运动员,男女混合双打分别最多可报6对运动员,每位运动员只能选报一项比赛。
各单位可报领队(由校级领导担任)1人,教练员1-2人。
B.学生比赛报名:
每个组别男女分别可报10名运动员
八、参赛学校(运动员)资格
㈠ 参赛学校必须是一所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㈡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学校,教职工必须在编在职,学生必须是拥有所代表参赛学校正式学籍的在校在读,凡是以各种名义挂靠在所代表参赛学校的师生或已在省(直辖市)体工队或职业俱乐部(含青年队)试训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㈢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有关规定,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㈣比赛期间若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及名次并通报全县,情况严重者将取消该校参加下一年度比赛资格;
㈤年龄规定:
教职工不分年龄组
学生分组:
1.甲组(初中组):初中7---9年级学生
2.乙组(小学组:小学五、六年级学生
3.丙组(小学组):小学四年级及四年级以下学生
九、报名注册办法
㈠.学校统一报名,学生须统一开具学籍证明,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参赛单位的公章。
㈡ 报名时须提交各学生保险证明,身体有重大疾病、无法适应高强度运动的师生,请勿参赛。
㈢报名方式:报名时先发电子版报名表到QQ 357789704@qq.com邮箱,加盖参赛学校公章的纸质报名表,领队会议时统一上交。
㈣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前
㈤报名联系:
联系电话:13675701400 短号:641400 QQ:357789704
联系人: 谢志军
㈥参加本次比赛的各校运动员都必须由学校统一在保险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凡在比赛期间出现任何伤害事故均由学校自行负责;
㈦领队会时间、地点:2014年11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各参赛队必须派人员参加。领队会上对相关事项进行解释说明。
十、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㈠ 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㈡具体比赛方法视报名情况决定赛制(单淘汰制或者循环赛加单淘汰制)。
(三)比赛胜分设制(视报名人数而定)。
4.检录后10分钟不到场地报到视为弃权,对方若弃权,未弃权方自动获胜。
5.若主动提出弃权者,不允许继续参与后面比赛。
6.比赛指定用球:金黄一号。
7.详细比赛进程见比赛秩序册。
㈢ 单项报名时请各参赛队教练员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顺序报名,便于竞赛委员会抽签时作参考。
十一、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㈠ 个人单打、混合双打各组别录取奖励前八名。
(二).团体计分办法:
分教职工团体奖和学生团体奖
1.教职工团体奖:取前六名,不足六名减一取名次,按教职工比赛名次记积分,单打和混合双打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为12、10、9、8、7、6、5、4分、第9--16名分别计2分。
学生团体奖:取前3名,不足3名减一取名次按名次记积分,单打第一名至第八名分别为12、10、9、8、7、6、5、4分、第9--16名分别计2分,其他报名并参赛的选手计1分,超过规定报名人数的学校,超出部分的参赛选手不计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则以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则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3.团体总分由各校各组别单项录取名次分数决定。
4.奖励:根据不同成绩给予奖励。
十二、资格审查
㈠ 参赛队员必须是本校在籍、在校、在学的学生。
㈡ 大会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将严格地按照规程,对所有报名参赛运动队(员)的资格问题进行审查,如在比赛前发现不符合参赛资格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不得改报他人。
十三、裁判员选派
比赛监督、裁判长及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十四、各学校领队、教练员费由各自单位负责发放。
十五、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