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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民医院:同情病患,理性对待医疗争议

2015-03-29 15:52:3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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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山县人民医院:同情病患,理性对待医疗争议

 ——关于对一网友《衢州市常山县人民医院害死我的孩子,恳请广大网友予以关注》QQ空间日志的回复

 

2015328,一网友在“QQ空间”和“微信朋友圈”发布“衢州市常山县人民医院害死我的孩子,恳请广大网友予以关注”的贴子,常山县人民医院作为当事人一方,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2015213825分,孕妇周某某入住常山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入院时,院方初步诊断:孕1040+5天枕左前位待产;入院后多次监测胎心均正常,根据检查及临床表现,无剖宫产指征,拟自然分娩;22时护士夜查房时,孕妇及胎儿情况正常;2218分,孕妇突然出现阴道出血,胎心明显减慢,医院经相关检查后,立即将孕妇送入手术室行剖宫产术,同时做好新生儿抢救准备;2304分,娩出一无生命体征男婴(无呼吸、心跳),虽经抢救,胎儿仍无呼吸、心跳,宣告胎儿死亡。患方认为医院延误诊治时机导致胎儿死亡,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事件发生后,医院组织专家分析讨论后认为:医院诊疗过程符合规范。

 

胎儿死亡后,患方多次到医院以各种方式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县人民医院一方面与家属进行沟通、解释,对患者及家属表示同情,对胎儿的死亡表示惋惜;另一方面引导产妇家属进行医学鉴定,依法依规处置。下一步,产妇家属若有申请医学鉴定意向,医院将积极配合家属做好相关工作,争取该医疗争议事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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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常山县人民医院害死我的孩子 恳请广大网友予以关注

2015.jpg
春天本来是个美好的日子,本以为可以迎接一个新的生命诞生!可是现在的我是那么的绝望、无奈、和悔恨,原以为可以做爸爸了,现在却化为泡影,妻子是终日以泪洗面,憔悴、伤心,
我却一点办法没有。我们都是农村,平民老百姓,无权无势,没多少文化,娶个老婆生个孩子对我们来说是有多少的艰难。
2014年4月,经熟人介绍认识的,见面后情投意合不久后我老婆就怀上了,经过结婚登记、说媒、提亲等等程序后,我们终于在14年10月6号把喜事办了。老婆的肚子也渐渐的大起来,我也不由自主的激动了。我们激动忙着帮宝宝挑选新衣裳啦,取名字啦,还有“座驾”。也在忙着找个大点,可信点的医院了。由于我是江山人本地人,而老婆娘家是另外一个县城的,就想在她娘家那边待产好方便她妈妈照顾,本来是想在江山本地生的,然她妈妈说常山人民医院有亲戚离娘家也近,照应也方便。然后我就同意了。产前检查都很顺利没有异常情况,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离预产期15年2月8号越来越近,我就在2月1日在常山人民医院!那天我老婆准备住院待产(检查做完)有腰痛!在门诊部医生(徐江群)看完B超说:胎儿已经成熟,羊水都已经混浊看不清楚了,可以把小孩抱出来了。然而到了住院部医生(徐小美)却说;那有医生这么厉害的啊!混浊是胎儿脱落皮尘,没事的回家继续等腹痛。我老婆要求剖腹产,可医生说:一般情况下是不给你剖腹产的。然后没办法只能把医院手续费退出回家待产了。
2月9日 超预产期一天我老婆也准备住院待产(检查做完),然门诊部(高玲娟)医生说:生孩子不是你说生的就生,是孩子自己选择的!一般情况下是不给你剖腹产的,你回家等腹痛再来。然我老婆第二次要求剖腹产都没有同意,没办法要回家待产 在医院听医生的没有错啊,只能回家了。
2月13日我老婆这次就坚持要住院待产了(检查做完),到住院部医生(徐小美):羊水比9号少了,跟别人的羊水比还算正常的!我丈母娘说今天可以剖腹产把小孩抱出来了,都很大个了(7.5-8斤)。医生说:不要急先观察观察,在医院听医生的没有错,医学我比你懂,建议你自然分娩!然后我就听信了医生的话了。 安排手续后她就下班了,
下午18:50 分护士(杨晶晶)检查胎心检测不到,便问产妇平常在那边找到胎心的,产妇回答后,护士找了一段时间才找到胎心就走了,22:00分检查胎心时默默的说胎心有点微弱后就走了,我老婆以为会告知医生就在等。两次检查都没有告知我老婆胎儿心率情况好或不好。然22:19分我老婆在床上突然阴道出现大出血,我丈母娘赶紧通知医生,护士到我老婆边听胎心边打电话通知医生出现状况。医生到了后看了胎心,B超医生也赶了过来就问胎心多少 问了几句后,医生才默默地说60-80,医生叫我一边签手续一边说孩子差不多没用了,23:04分后手术室医生拉着车叫家长看小孩最后几眼,是个男孩。原因:胎盘早剥(胎盘血管破裂)
结果 一个小男孩没有了,产妇也留下一道疤痕!差一点两条生命。
于是我就想问医院:
1,为什么我老婆要求三次住院三次要求剖腹产医生都不同意???只认为指标没有达到,一定要自然分娩一般是不给剖腹产的吗?等出事故了就说没有责任吗?
2.为什么护士(杨晶晶)没有及时向医生反映,导致医生没有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护士检查如此粗心大意,疏忽检查结果,这种行为是对生命的极不负责吗?
3.胎儿是每分每秒在动,为什么护士得知胎心已经降到最低值范围内,而不采取措施,她自认为正常范围内不会有出现问题???
4.医院为什么认为没有错??认为胎盘早剥是万分之一的概律?所以没有错吗???
5.为什么听胎心要四个小时听!而不是半个小时听呢??
6.出事多少有个征兆,那为什么要用护士听胎心呢???那用医疗设备干嘛用?等出事再用岂不是更好,何必护士这么辛苦!!!!
7.事实是胎儿心率过底(正常范围),而引起的胎盘早剥,胎盘血管破裂断开,而引起的大出血造成胎儿窒息死亡,差点波及产妇的生命危险。而医院以胎盘早剥是万分之一的概律,推卸责任,自称医方没有任何责任。
8.医院方面以事故鉴定等拖延时间不了了之,威胁家属如不出院法律起诉
恳请广大网友了解这方面信息给予联系 本人姓:王 电话:18758973695 谢谢!!

QQ空间:http://m.qzone.com/infocenter?#554246022/detail?appid=2&cellid=1427501092&res_uin=554246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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