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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玩手机入刑成公共议题

2015-10-01 17:11:25 作者:衢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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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伴着智能手机的发展,随时随地拿出手机发短信、刷微博、回朋友圈或者打电话的情况很是普遍。很多驾驶人觉得边开车边玩手机只是件小事,但试验告诉你,头一低,危险往往就在身边。“玩手机出事的情况,每个月都会有很多单,最少两起。”云南某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李阳(化名)说,他一个月经手的交通事故在14起左右,其中约有6起是因为驾驶员发短信、打电话等造成的。(9月28日《春城晚报》)

  科学结论显示,开车看手机时大脑反应速度比酒驾还慢,驾车者从看手机状态恢复到驾驶状态时,反应时间比专心驾驶时慢35%。也正是基于其危害性,在近年来的两会上,“开车玩手机入刑”都被不少代表委员作为建议提出,也引起了社会广泛讨论。不过,其是否应当入刑,入刑的可行性如何,尚未能成为公共话题并有所推进,当务之急还在于,对于是否入刑应当统一认识,从而让理念先行一步,并为后续行为跟进创造条件。

  2014年,从上海开往浙江嵊泗的大客车在路上侧翻造成6人死亡,事故的原因是:事发时,司机弯腰捡手机,导致车辆偏离,碰擦道路侧石后侧翻。像这样的“玩手机引发的交通事故”还有很多,保险公司的信息回馈就足以说明。从某种意义讲,开车玩手机的危险性,比酒驾和毒驾轻不了多少。既然出于对公共安全的考虑,而对酒驾采取了入刑的措施,那么对开车玩手机的行为,就不能仅停留在行政处罚的层次,将其列入“危险驾驶”入刑,符合现实需求和公共安全的需要。

  入刑当然不是刑罚的滥用,而是通过刑罚最大化约束权利行为以保障安全。当初酒驾现象严重并成为交通事故的主要诱因之一,将“酒驾入刑”之后,通过严厉的惩罚以加大违法犯罪的成本,使得酒驾和醉驾行为随之下降。2014年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车被认定为犯罪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可以预期的是,面对日益严重的“开车玩手机”的行为,根据危害性将其归入犯罪之后,对于驾驶员的行为将会起到一个有效的规范。

  事实上,对于“开车玩手机”的行为采取从严,似乎越来越成为一种通行做法。据了解,目前世界上已有约50个国家和地区明令禁止司机在开车过程中打电话,有的国家对此处罚十分严厉。比如在英国,司机开车时打手机,可能面临“危险驾驶”起诉,最高可判入狱两年。在韩国,所有电视剧决不能出现直接拿手机通话的画面。在日本,即使手里拿着手机也会被罚。在国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开车时用手机接打电话,处200元以下罚款和扣两分。不过,相比于打电话更为严重的上网、聊天、炒股和刷微博的行为,法律上却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存在一定的法律空白。 虽然“开车玩手机”是个模糊的概念,在性质的界定上还存在着技术性难题,不过是否将其纳入刑罚,却不应拖延不决。因为只有解决了方向性的问题之后,所谓的技术困境才会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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