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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阳光义工大型募捐衣物暖冬计划(12月19日文峰广场)

2015-12-18 15:13:17 作者:常山县阳光义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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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义工大型募捐衣物暖冬计划
一、活动背景
      随着天气不断转冷,寒冬即将到来,为了给贫困地区的人们送去一份爱心及关爱(主要为北方贫寒地区的家庭)常山县阳光义工队计划于2015年12月19日(雨天顺延到下星期天)举行【阳光义工大型募捐衣物暖冬计划】,呼吁常山市民等各界爱心人士以捐赠家里多余不穿的外衣服、裤子、手套、鞋子等冬天衣物,然后常山阳光义工队将有序整理成包裹寄送到需要关爱贫困地区的人们。这个冬天我们陪您一起过寒冬,期待您的参与。
二、活动目的
(1)、让更多的人来关爱参与关爱天寒地冻的贫困家庭和孩子,为他们的生活提供一点我们能做的帮助;
(2)、让更多的人来参与到义工活动当中去,传递着爱与快乐的活动中来;
(3)、让更多人的人参与爱心包裹活动,资源最大化的利用。
三、活动名称
爱心包裹项目——暖冬活动,以“奉献绵薄之力,带去一丝温暖;传递社会关爱,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
四、活动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9日     08:30-15:30分(雨天顺延到下星期天)
地点:文峰广场

五、组织单位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
六、注意事项
1、有义工证的义工请带上证件,保持义工队形象,所有参与活动人员必须提前到达活动现场,尽量不要迟到早退,方便人手安排;
2、活动现场,禁止有队员追打嬉闹的情况出现,时刻注意义工形象;
3、注意保持活动现场的卫生,不要在活动现场抽烟;
4、在活动期间,见到捐赠人一定要微笑接待,这是对捐赠人的一种尊重与认可;
6、各义工在整个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及身边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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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 责 声 明 ( 总则 )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属于爱心公益组织,所开展的志愿者活动皆属于非盈利性质。本组织在发起活动时,活动组织者(包括阳光义工队队委会及其成员)和发贴者只负责活动的召集、组织、协调、后勤支持。志愿者在报名以及参加活动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凡报名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一旦在本活动报名,即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第一条  义工以各种方式参与或推广公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表、宣传介绍、转载、浏览及参与公益讨论或参加活动)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公益活动直接或间接从事违反中国法律、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活动中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一、活动过程中的任何行为皆应符合中国法律及社会公德;
二、不得干扰、损害和侵犯公益活动的各种合法权利与利益;
三、遵守公益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线上或线下服务的协议、指导原则、管理细则等;
第二条  凡报名参加活动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参加本次活动的途中,活动中以及活动结束回家的路上所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问题(如发生危险情况或受到伤害),活动负责人、发帖人、阳光义工队及其他所有同行人员对此不承担任何民事,刑事等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衍生的损失和责任。
一、参与者应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愿接受并遵守活动发布内容中的规则和事项。活动过程中服从当日领队管理。如个人需要带未成年人参加活动的,该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由其监护人自行负责。
二、报名并参与活动的成员应确保在人身、精神及物质方面有足够能力参加该活动。对活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所造成的一切人身、精神及物质等方面的损失,义工队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作为活动的参与者,需自行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所做出的行为引发的一切纠纷,由行为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及连带责任。义工队及活动组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四、活动组织者所发布的一切关于活动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安排均为预想,不排除志愿者报名后因一切不可抗因素而导致原计划的变更或取消。活动组织者仅承诺在原计划活动开始前尽可能的通知参与者,并说明原因。但不负责由于活动计划的变更给参与者所带来的任何人身、精神及财产上的损失。
五、活动领队(队委会成员)仅仅有权对参与者进行协调并指挥活动的进程,并给予活动参与者必要的帮助和便利。但任何帮助及便利并不构成法律上的义务,更不构成对其他参与者的损失或责任法律上分担的根据。同时领队(队委会成员)不向志愿者服务单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于参与者的行为造成的任何不良后果,均由行为人本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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