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常山县纪委通报了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问题有关案例:
1.球川镇4名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球川镇红旗岗村刘伟国、祝雅夫妇于2014年9月7日生育第三孩,属超生一孩。黄泥畈村杨芳、曾苏平夫妇于2013年10月7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球川村桥头自然村魏小君、邹丽霞夫妇于2013年12月26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球川村球川自然村徐日进、周晓梅夫妇于2015年1月16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刘伟国、杨芳、魏小君、徐日进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2.白石镇3名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白石镇白石村甘兰、何金林夫妇于2014年2月18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草坪村江利花、周元水夫妇于2014年9月29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曹会关村彭勇军、华丽军夫妇于2013年12月4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甘兰、江利花、彭勇军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3.青石镇2名村级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青石镇江家村黄立新、魏燕君夫妇于2014年11月18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山溪边村徐利明、胡国芳夫妇于2015年3月10日生育第二孩(之前已生育一男孩),属超生一孩。黄立新、徐利明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分别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4.县国土资源局1名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开除党籍。县国土资源局原工作人员卢武军及其妻子徐伟芳于2013年9月15日生育第三孩,属超生一孩。卢武军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