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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再次通报2起“为官不为”典型案例,涉及19名干部

2016-05-21 17:33:02 作者:衢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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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对部分“为官不为”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点击标题可查看:10多名干部被问责!衢州划定“15条红线”,雷霆整治“为官不为”,社会反响良好,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按照“为官不为”整治要求,深刻对照检查,从反面典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为官不为”有关情况通报(二)


  一、常山县招贤镇渔溪口村“三无”果汁原料加工点直排超标废水问题。2015年7月至10月,招贤镇渔溪口村村民兰雨木未经审批,搭建面积580平方米的钢棚厂房;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招贤镇渔溪口村“三无”果汁原料加工点租用此钢棚厂房生产果汁直排超标废水。上述问题被群众举报后,招贤镇会同相关执法部门多次对加工点的非法加工生产、废水直排问题进行执法,但跟踪、巡查、督促处置不彻底、不到位,导致非法果汁加工点恢复生产,违章建筑、废水直排问题未得到解决。经研究,决定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招贤镇原党委书记李德生,招贤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忻通报批评并调离岗位;免去招贤镇农业副镇长童庆春、招贤镇工业副镇长徐树良职务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招贤镇国土所副所长江让龙职务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招贤镇规划员占小飞、渔溪口村驻村干部胡智敏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招贤镇渔溪口村党支部书记邓江华、村委会主任兰如荣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停职检查6个月,并同时扣发6个月基础工资、6个月绩效工资。

 

  二、常山县大桥头乡樟山村“三无”果汁原料加工点直排超标废水问题。2016年1月-3月期间,常山县大桥头乡樟山村“三无”果汁原料加工点违章搭建彩钢厂房生产柑橘囊胞,直排超标废水。3月15日,大桥头乡分管副乡长徐家有等乡村干部,发现水质异常后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在第一时间报告,核查工作不到位,水质污染问题未得到解决。经研究,决定对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大桥头乡党委书记樊有卫,党委副书记、乡长王建坤责令书面检查;对大桥头乡人大主席傅良寿,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樊厚军,樟山村片长胡水丰通报批评;对大桥头乡副乡长徐家有诫勉谈话;对大桥头乡樟山村驻村干部和村土地监管主要责任人王松华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大桥头乡樟山村党支部书记曾海河、村委会主任曾有红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停职检查6个月,并扣发6个月基础工资、6个月绩效工资;对大桥头乡樟山村支委兼土地协管员栾金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铁腕治吏、猛药去疴,整治“为官不为”,要做到不回避、不护短、不走过场。现将监督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市民参与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

  纪检监察机关“12388”热线

  组织人事部门“1238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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