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我县城区小学生放学后监护脱节问题,县教育局在城区小学实行“四点钟学校”制度,使学生放学时间总体往后推延。
为了适应这一制度实行出现的新情况,保障广大师生生命与财产安全,为校园周边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交通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之规定,现将城区部分小学周边道路限制通行时间调整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告自发布5日后生效。届时,县交警大队会依法组织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并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