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加强重点车辆的管理力度,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管氛围。自5月14日18时30分起,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开展“亮剑大会战·奋力保安平”暨“亮剑三号”集中统一行动。
此次行动中,共出动警力60人次,分别在城区主干道及部分乡镇进行集中整治行动。
▲18时27分许,在常山县鲁芳线查获一起小轿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以上摘录自慢城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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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辛苦了,微友弱弱的有几件事想问问
(1)、街上电动车不能逆向行驶,否则罚款50元。请问有没有相应的行车规范视频(比如有时到街对面办事,电动车不得不逆向行驶,这种算吗?)?另外罚款50元的规定是哪里发布的?有没有相应文件?
(2)、交警说我们的电动车是超标的,我们是县里新的规定出来购买的,也能上牌,说4个电瓶都是超标的?莫非标准有变?听交警同志说只有和共享电动车那种才是符合标准的,是否属实?
(3)、目前所有的牌照都是临时牌照,5年之后都是要作废的吗?
辛苦相关部门在我们常山公安公众号上进行相关解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