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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交友竟被强奸 提防聊天不慎“引狼入室”

2012-11-19 09:49:5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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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点题

  昨天,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侦大队点题:微信,因其便利性,成为不少人的主要联系方式之一。但是,也有人利用它的便利,做起了其他“营生”。11月8日,市民周某强奸了他在微信上认识的一位姑娘,被提请逮捕。

 

 

  -记者核实

 

  11月8日下午3点左右,开发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某小区住宅楼内一女生被强暴了。

  这个女生叫小倩(化名),90后,目前无业,寄住在亲戚家中。上月底,有个男生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申请加她为好友。这个男的就是周某。两人聊上了,成了朋友。之后,周某甚至还上门为小倩送饭。

  周某出生于1988年,在市区某娱乐场所当领班。他多次劝说小倩去他所在的娱乐场所上班,小倩都没有答应。

  11月8日,天气突然转冷,小倩和周某又在微信上聊上了。小倩希望周某能买衣服给她。周某顺势就找到了小倩借住的小区。起先,小倩拒绝开门。但经不住周某的恳求,她还是打开了房门。进门后,周某就在客厅沙发上将小倩强奸,随后离去。

  民警随后根据小倩提供的体貌特征和微信号对周某展开搜查。民警也通过微信“附近的人”功能,锁定了周某所在位置,并在当天下午4点半左右将其抓获。

  周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11月16日,开发区公安分局提请逮捕周某。

  “微信虽然可以让人多认识一些朋友,但是也要多加提防,尤其是女性。”民警提醒市民,也千万不要有贪小便宜的心理,如果有人对你过分热心,很有可能背后正有一个更大的陷阱在等着你。

  (记者 胡晨敏 通讯员 李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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