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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队处罚720元,微友蒋先生有话要说!

2016-11-10 11:33:4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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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友金川街道上蒋村 蒋先生(675795),上周日(11月6日)到移动公司办理业务,一辆红色三轮电瓶车(没有牌照)停在人行道上,业务办好后出来发现车被交警拖离,后到车管所处理,交警队要求罚款720块钱,交警队处罚的有一个标准是没有牌照的此类车不能上路,微友感觉非常委屈:满大街都是此类的电动三轮车,没有几个上牌照的啊?微友认为他又不是违章载客,不知这个720元处罚是不是高了??

有知情人或者懂行的人能答复吗?

你好,蒋先生这辆电动三轮车,已达到机动车标准。交警大队按照机动车处罚规定,按无牌、无证、无保险来处罚。这类电动车三轮车不符合国家电动车标准,严禁上路,交警大队发现一辆查出一辆!

这类车发生交通事故都是三无的,受害的都是乘客。交警大队已经受理了3起这类事故,因无保险,乘客到现在都没拿到赔款,医药费都是自己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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