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小城大事
分享 搜索
>

“母婴平安”项目在我县继续施行

2014-09-01 11:21:15 作者:

关注:521次

 记者近日从县红十字会获悉,“母婴平安”项目将在我县继续施行,已有6位外来贫困孕产妇得到这项资助。

  “母婴平安”项目是由省红十字会与浙江中天集团合作成立,主要救助外省来浙贫困高危孕产妇。我县是衢州市唯一的“母婴平安”项目实施地,县人民医院是项目实施定点医院。该项目从去年7月开始,将连续在我县实施3年,总拨款39万元。目前,已有6位外来孕产妇共获得资助11196元。

  分娩费用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上的纳入救助范围,按其实际费用的30%给予救助,每次的最高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对于特别危重的贫困家庭高危孕产妇,可实行特别救助,救助金额由县人民医院与县红十字会另行商定,实行个案审批。

  夫妻双方至少有一方的户籍关系不在浙江,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均可向县人民医院提出救助申请:(一)本人或配偶取得浙江省居住证(或暂住证)的;(二)困难家庭高危孕产妇,其住院分娩医药费总额符合资助标准的。

上一篇:为民工讨薪开辟“绿色通道”
下一篇:交警部门9月起严查电动四轮车违法上路行为

网友评论

发表评伦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