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新闻网9月17日讯 (记者 于山 通讯员 余慧君 汪浩)初中的时候喜欢过同一个女生,毕业后偶遇,一方纠集人手将另一方砍成轻伤。这是发生在常山县东案乡的郑某和王某之间的事,9月15日,郑某等人已经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郑某和王某从小学开始就在一所学校上学,常在一起玩,曾关系不错。可是,初中毕业那年,他们同时喜欢上了隔壁班的一个女生,双方关系逐渐冷淡,甚至有时恶语相向。
毕业后,郑某进入社会,认识了一帮不良的朋友。王某则在常山县城打工。
今年4月,郑某回到东案乡替人讨债,在欠债人徐某家中,意外见到了王某。这本来只是一次偶遇,但是当郑某向徐某讨债时,王某帮着徐某说了几句话。这一来,郑某和王某就大吵了起来,越吵越凶,随后动起手来。郑某被王某放倒在地,身上被打了几拳。
讨债不成,反被打了,郑某回到常山县城后,纠集了毛某等朋友,携带关公刀等凶器到了东案乡找王某算账。
守候到王某出现时,郑某和朋友一拥而上,将王某按倒在地,将王某身上多处砍伤。伤人后,郑某等人坐车离去,王某则被人送往了医院治疗,后经鉴定已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