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余慧娟通讯员李济洲蔡武)3月10日,在柯城区荷花街道新荷社区荷花小区,一户租住在此的郑姓女子被常山县人民法院的办案人员抓获,并当场扣押。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促使整个事件顺利解决的关键“武器”不是高端的侦破手段,而是“一口方言”。
原来,郑某及其丈夫徐某是常山人,早在3个月前,郑某以做生意的名义向朋友毛某借了5万元钱,并承诺1个月内归还所有借款。然而就在春节前夕,当毛某打电话给郑某,准备向其要回欠款时,却发现自己的号码已被对方拉进黑名单。随后,毛某和朋友一起来到郑某夫妇家中,才发现已经人去楼空。当天,毛某向常山县法院提起诉讼。
之后一个月,毛某四处寻找郑某夫妇却没有任何结果。3月5日,毛某偶然在郑某的小学同学处获知,郑某春节期间一直住在衢州的荷花小区某幢楼的5层,于是毛某马上通知了常山县法院的办案人员。
接到举报,办案人员连夜赶至荷花小区该幢楼下布控,并第一时间通知了社区负责人。晚上7点,在社区负责人的带领下,办案人员逐一敲开了五楼住户的房门。因为郑某是常山人,所以办案人员决定用常山方言与住户交谈,以此进行排查。
当排查到第3幢楼时,办案人员用方言询问开门的中年妇女是否为郑某,这位住户用常山方言矢口否认。而且她说话时言词闪烁,眼睛也不敢直视办案人员,显得有点紧张。办案人员初步推断其很有可能是被执行人。于是办案人员让其出示身份证等,该妇女以遗失为由拒不出示。此时,执行人员内心更加笃定此人就是被执行人郑某。办案人员一边与郑某沟通做工作,一边通知申请人前来辨认。在执行人员的心理攻势下,该妇女最终承认自己就是郑某,老公徐某现于杭州打工,俩人为躲债到衢州租房居住,没想到还是被办案人员找到。由于被执行人郑某拒不履行裁判义务,办案人员决定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判罚。三天后,徐某主动履行了2万元执行款,并与申请人就余款达成分期还款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