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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口为挽回爱情 强奸前女友获刑

2015-03-16 10:33: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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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衢州新闻网讯(记者 钟睿 通讯员 裴军)借口为挽回爱情,无视国家法律,强行与前女友发生性关系。3月13日,因强奸前女友被柯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贵州小伙龙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80后的龙某与90后常山姑娘江某于2010年通过QQ聊天相识,当时江某在常山读中学,而龙某则在杭州打工。之后两人一直保持联系,期间还见过几次面,2012年时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后来,江某考取了江西某学院。2014年初时,江某觉得两人性格不合,于是提出分手,并中断了与龙某的联系。可“痴情”的龙某并未就此罢休,他不断通过QQ、微信、电话等方式与江某联系,希望能够与江某复合,甚至通过与江某的同学、闺蜜联系,了解江某的情况。

  2014年10月1日,龙某得知江某可能乘火车从江西返衢,便携带一把管制刀具在衢州火车站的出站口等候江某,欲与江某“谈判”,在被民警查获后,拘留了5天。10月6日上午,龙某走出拘留所后,又联系江某,谎称向其借路费回家,将江某骗至西区衢州市技师学院附近一桔树林里。龙某先是要求复合,后又以死相逼,称如诺江某不答应,便与之同归于尽。在交谈中,龙某得知江某已结识新男友后,恼羞成怒,不顾江某的反抗和哀求,强行与江某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江某乘龙某不注意,乘机逃离现场,并打的至派出所报案,当晚,江某在市区健身公园被柯城警方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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