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暨“打黑除恶”专项行动
一、整治范围: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重点推进项目、重点企业工程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市政民生工程的治安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二、整治对象:
1、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包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物品、强装强卸、强迫他人提供或接受服务、阻拦施工、扰乱施工秩序等不法行为;
2、对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中收取“地盘费”、“保护费”的违法犯罪人员;
3、“黑恶势力”插手企业工程项目建设、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用不法资金养护社会小混混和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的违法犯罪人员;
4、工程建设领域中的因征地、拆迁漫天要价引起的强行干扰、堵门堵路、恶意阻工人员;
5、虚假招投标和串标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工程建设领域及“黑恶势力”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内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为:
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5660110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13906702115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13967029068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13905702175
及各派出所值班电话:
城关派出所:5021176
城郊派出所:5130810
外港派出所:5663110
招贤派出所:555111
新都派出所:5085547
球川派出所:5081035
芳村派出所:5411016
大桥头派出所:5565412